1112學期 課程基本資料/Course Inform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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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 / 年級 |
財法系 3年級 |
課號 / 班別 |
85U00382 / A |
學分數 |
2學分 |
選 / 必修 |
選修 |
科目中文名稱 |
國際經貿法規 |
科目英文名稱 |
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Law |
主要授課老師 |
魏馬哲 |
開課期間 |
一學年之下學期 |
人數上限 |
105 人 |
已選人數 |
48 人 |
課程種類 |
一般課 |
課程類別 |
系定 |
學程 |
專業學程(財經法學程) |
全英授課 |
是 |
起始週 / 結束週 / 上課地點 / 上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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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週 / 第18週 / M214 / 星期2第1節
第1週 / 第18週 / M214 / 星期2第2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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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綱要/syllabus |
第一部分/Part I(※依課程委員會審議之內容決議填入) |
一、教學目標所要達成之能力培養項目: [依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課程與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關聯表填寫] |
Item |
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 Core Literacy/Core Competencies |
相關性 Relevance |
高度相關 |
中度相關 |
1 |
智識應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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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整合創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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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邏輯思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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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溝通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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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企業與社會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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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國際視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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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DGs Item |
SDGs目標 SDGs goal |
SDGs描述 SDGs description |
無相關項目 No related item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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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教學目標 (Objective) |
1.認知面:[使學生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比較、推論、評估本課程之理論與概念]:
讓學生了解國際貿易及國際經濟之法律關係,與國內民事法律關係等不同。
2.技能面[使學生能獲得運用與實做本課程理論與概念之技巧]:
介紹國際貿易之概況,以及國際上有關貿易組織之立法,例如至WTO,OECD 有關貿易救濟制度、貿易交易模式、政策擬定、以及糾紛障礙處理,讓學生有處理國際貿易糾紛之能力。
3.情意面[能引發學生對本課程之興趣,激發學生學習動機,增加觸類旁通與自主學習]:
透過案例研析,研讀各種規約或公約內容、掌握國際貿易法及國際經濟法;參照WTO爭端解決小組之裁判案例,讓學生充分了解國際經貿法的司法實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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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符合教學目標之課程內容設計 |
介紹國際貿易及經濟法相關法律,在全球化的貿易及經濟環境下,以增加學生的國際視野及整合國內與國外法制度的整合創新能力; 就國際民事法律關係及國際經濟法律制度的介紹,讓學生了解法律制度的邏輯思辨能力。 |
四、先修科目 (Pre Course) |
國際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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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分/Part II |
一、多元教學方法 (Teaching Metho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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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多元教學方法與教育目標的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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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參考書目 (Reference) [符合教學目標之參考書目] |
WTO, World Economic Order, World Trade Law Peter-Toblas Stoll 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Law 2006 WTO, Institutions and Dispute Settlement Rudiger Wolfrum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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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教學進度 (Syllabi) [符合教學目標之教學進度] |
教學進度與何種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有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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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多元評量方法 (Evaluation) [所勾選評量方法之評分加總為100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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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多元評量方法與教育目標的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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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講義位址(http://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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